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23年土壤自行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

现将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23土壤自行监测报告进行如下公示:

一、责任主体基本信息

责任主体: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长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901459E

二、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潞宝集团是一家以现代化工、精细化工为主导,横跨电力、物流、红色旅游、现代农业及医药等领域的大型民营企业,是潞城区煤化工循环经济集聚区潞宝园区发展依托的骨干企业。

项目建设主体单位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隶属于潞宝集团,位于潞城区店上镇潞宝生态工业园区内,成立于2001226日,现在拥有30万吨/年焦油加工(一期15t/a)项目,煤焦油加工项目内容有:焦油蒸馏、洗涤、改质沥青等。公司主营轻油,中温沥青,工业萘,蒽油,脱酚油。

公司于20077月编制完成了《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t/a焦炉煤气制甲醇工程、30t/a煤焦油加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83日取得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t/a焦炉煤气制甲醇工程、30t/a煤焦油加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文件(晋环函〔2007452号)。长治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1230日以长环函〔2016428号出具了《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20t/a焦炉煤气制甲醇工程(一期10t/a)、30t/a煤焦油加工工程(一期15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三、自行监测主要结论

1)本次自行监测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S1-S9),背景点位1个(B1),采集土壤样品14组(含3组平行样),送检土壤样品共计14组(含3组平行样)。检测指标包含本次自行监测重点单元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共计51项,包含特征污染物(氰化物、氟化物、挥发酚、石油烃、多环芳烃、氨氮)和《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45项基本项目(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1,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萤蒽、苯并[k]萤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2)采用二类用地筛选值评价结果显示,检出污染物包括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1种无机物(氨氮),以及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等9种有机物,其检测点中苯并[a]芘最大值超标3.33倍,其余检测结果均与环境背景值相当,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及相应的风险推算值,且除苯并[a]芘外的各指标检出值均远小于限值标准。

3)基于对照点的土壤污染物检出结果显示,与背景值对比分析,各点位重金属,无机物检出指标较对照点本底值,均无显著升高。在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出指标中除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与对照点相比有显著升高外,其他指标均未发生显著升高。

四、公众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釆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责任主体: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得草

联系方式:15513132197

调查单位:山西丽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文彪

联系方式:15234245365